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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快?和老公相識十六天就決定結婚是快嗎?步入禮堂的速度和婚姻的幸福度有關係嗎?
2005年11月底,我們在王淑惠議員的競總部第一次見面,聊不到二句,老公遞了張名片給我,但之後就不知放哪去了,可說是對這個人沒印象。
電影看的是霍元甲,好像不怎麼浪漫。第四天的晚上,喝醉的他在電話中說想要一輩子都聽我的聲音,這算是示愛吧?那晚我們倆第一次手牽手。第五天晚上,在去音樂公園散步時接吻了。第14天,我的父母第一次看到老公後,他竟向朋友講電話說:「我下個月要結婚」真是瘋狂,我都還沒說好!第十六天是二二八,他陪我去找拍選舉宣傳照的店家,我選了「費加洛婚禮」拍,在店內小姐的努力下,我們還拍了情人照,而當晚......就這樣,我去找命理老師選日子,訂了3月12日提親,4月19日文定,5月11日結婚......
上面這張是25日拍的,那是剛認識的第13天,算是我們的第一張合照;在扶青的捐血活動中,每個人都告訴老公,沒看過如此幸福滿面的小萍,滿臉溫柔。我想剛墜入情網的人都是如此!而閃婚的我,目前算幸福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