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人!

支持應曉薇、劉政鴻?失格的法律人!

【問紙團隊╱文/葉兆中】
2014.12.18 09:26 am

〔致缺乏法學意識法律人的一封信〕

親愛的學姊:

我是您在台大法律系的學弟,當我看到您在網路上寫的「從應曉薇議員連任,聽到弱勢的聲音」和「我是苗栗人,我支持劉政鴻」這兩篇文章時,我第一個反應是錯愕,第二個反應是好奇您到底是怎麼順利畢業的?

抹除自己不想看見的人,正是納粹的行徑!


法律某種程度上是反民主的,法律的功能在於讓每個人最基本的權利都能被保護到,讓人們能夠有尊嚴的活著;比如說我們不能因為有人說了很愚蠢的話,而每個人都討厭她,所以我們就不准她說話一樣,因為憲法保障了每個人的言論自由。

當應曉薇對著遊民潑水的時候,也許某些萬華的居民會大聲地鼓掌,但我想要質疑的是:如同前面所舉的例子一般,當社會大多數人都不想看見這些遊民,我們就可以把這些遊民生活在公共空間的權利拿掉嗎?看見不喜歡的人就要把他們清除乾淨,我想請問學姊,您這樣的想法和納粹屠殺猶太人又有甚麼不一樣呢?

或許您會說遊民干擾了萬華地區居民的生活,然而人活著本來對彼此就是一種干擾,我們說話便干擾了想要安靜的人,我們走在路上也干擾了其他的用路人,甚至我們呼吸產生二氧化碳也能干擾想要更多氧氣的人;法律的存在,正是用來劃清怎樣的干擾是合理的!

雖然法律上有時候為了保障弱勢,某程度上可以限縮強勢者的合法權利,但我想問您遊民使萬華的房價低落,受害者到底是誰呢?對於絕大部分的萬華居民而言,他們只有一個家,房價漲了他們也不會把房子賣掉,房價漲不起來的最大受害者,便是以房地產交易獲利的投資者。

當您提到弱勢者是相對時,我想您正在打自己的臉:弱勢是相對的,和這些居無定所、溫飽尚嫌困難的遊民相比,擁有好幾棟房地產可供買賣的人絕對不會是弱勢,應曉薇自稱是弱勢代言人,這根本是充滿諷刺的大笑話!

建設沒意義是亂花錢,行政手段不細膩是有牌流氓

您說您在苗栗長大,看到劉政鴻努力建設苗栗、提升苗栗人文素養;恰巧學弟我的老家也在苗栗後龍,我想告訴您我看到的情況。

確實劉政鴻在苗栗大興土木蓋了許多東西:濱海的自行車道、觀光園區,乃至於高鐵站附近的客家土樓。然而學弟我上一次回老家時,騎著自行車把這些景點走了一遍──濱海自行車道沒有防鏽設計,早就被海風吹到坍壞不能使用;觀光園區一個人都沒有,管理室鐵門深鎖而且玻璃破碎,那是在本來應該遊客最多的星期日!


新建造完成的客家土樓雖然漂亮,參觀者也不少,但我知道他也將面臨濱海自行車道和觀光園區同樣的處境,一個展覽館蓋在郊區,展覽品也少得可憐,試問這陣風潮過了以後,到底有誰會想開車專程跑來看這棟空蕩蕩的建築物?

妳問我怎麼看劉政鴻,我認為他舉債蓋了一堆沒辦法和生活結合的垃圾建築,是財大氣粗亂花錢;大埔的土地強徵導致五人死亡,後龍的殯葬園區摧毀石虎的棲息地,以及苑裡風力發電機的「有條件環評」,是行事粗鄙不夠細膩,無論如何他並不是一位稱職的好縣長。

後記

親愛的學姊,法律是我和許多您的學弟妹們一生的信仰與職志,法律人理當為了讓社會變成一個更適合人生活的地方而努力,讓每個人都能有尊嚴的活著;我們不該成為政治的打手,更不該成為強勢欺凌弱勢的工具,為了這個目標,我們很努力也很認真地活著,希望您也不要忘記了自己最初選擇法律這條路的理由,再回去把大一憲法讀一遍好嗎?

您誠摯的學弟
葉兆中

延伸閱讀:
1.寒夜噴冷水驅遊民
陳雨柔-
2.從應曉薇議員連任,聽到弱勢的聲音
3.我是苗栗人,我支持劉政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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